据市卫生厅,目前,胡志明市共有13个单位获卫生部准予实施新冠肺炎病毒检测工作。具体是4个卫生部所属单位(巴斯德院、医药大学医院、统一医院、大水镬医院);4个非卫生部单位(175军医医院、7A军医医院、第六区兽医分局、第七区兽医分局);4所市立医院及单位(热带病医院、第一儿童医院、本市儿童医院、市疾控中心)及1所民营医院(FV医院)。
市卫生厅核查以下8所医院也有足够能力展开新冠肺炎病毒检测工作,包括:输血与血液学医院、阮知方医院、嘉定医院、115医院、第二儿童医院、范玉石医院、守德郡医院、第二郡医院。市卫生厅提议上述8家医院领导紧急健全能力并发文提议巴斯德院尽早对其能力作出评价,以提议卫生部公认。目前,12个单位(除了巴斯德院)的实际检测能力日均约2000至2500个样本,至于市巴斯德院实际能力每日约2000个样本。